1、无论是公证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均不会认可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协议的,除非养父母与养子女依法解除关系。关于继承权的问题,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该继承权仅限于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如果问题所涉及的父母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
时,意思表达真实,立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继承人或者与自己信得过的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甚至将遗产捐赠给国家,仍然可以实现将遗产不留给子女的目的,这么说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是只是按照程序解答而已,如果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父母与子女的隔阂,建议还是沟通解决,血脉亲情不是说割舍就可以割舍的。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A、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B、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1条、12条、16条、17条、1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4条、15条、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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